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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.04.25

作为华泰保险的创始人,王梓木董事长表示,在华泰未来发展中不仅需要执行力,更需要创造力,创新成为公司发展的不竭动力,决定着公司未来的命运。创新来自于员工的激情与智慧,表现出技术创新、产品创新、渠道创新、服务创新以及商业模式创新。

为激励员工加强创新,近日,华泰保险创始人、董事长兼CEO王梓木自行出资2000万元,委托中航信托成立“王梓木—华泰创新发展基金”,并将受益人范围定为华泰保险集团全体员工。基金每年提取定额80万元人民币,以专款专用的方式奖励对公司创新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,从而调动华泰保险及各机构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激发员工的获得感与荣誉感,并提高公司整体创新能力。

为保证此项基金的长期可持续运作,成为华泰创新发展体制机制的一部分,此基金以信托的形式设立,由华泰资产管理公司和华泰保兴基金公司担任投资顾问,进行市场化运作以获得资金的保值增值。

为落实此项基金,华泰保险成立发展创新评审委员会,负责创新奖项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。奖励方向必须符合鼓励创新的宗旨及公司经营发展理念,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、科技、业务、管理、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特定实用价值、或对公司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创新项目。


每年度共设置个人、集体两类奖项,分别为人才创新奖、团队创新奖。根据对公司整体经营或科技赋能、业务创新、组织发展、执行落地等方面的综合评定,将创新奖项设为一二三等奖。

一等奖: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,有显著或可预期的经济效益,突破性的创新举措,可行性强。

二等奖: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较大影响,有较好的经济效益,改良性的创新举措,可行性强。

三等奖:对公司科技创新、业务发展、组织效能提升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产生重大变革或影响,有一定的经济效益,可推动执行。

创新是企业的生命线,公司的持续创新发展有赖于员工创造性的长期迸发。激励信托作为企业提升核心人才创造力和归属感的一种工具,让员工成为企业利益的共同体,他们作为信托受益人,在常规福利薪酬之外,可以享受额外的物质激励,同时为企业管理和发展赋能,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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